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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1-19作者:mall阅览:6439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6〕15号),公司被授予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公司业务发展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开展了学习型企业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讲文明树新风、结对帮扶共建等各类主题创建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发展,形成了文明创建和公司业务发展相互促进、同步提高的和谐局面。
   “省级文明单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公司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完善创建机制,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