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5   上期发〔2017〕242号
各会员单位:
    2018年元旦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元旦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前,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8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下:
     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4%。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仍为5%。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