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5日
尊敬的投资者: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7月31日,如有1708合约持仓的,必须符合各交易所整数倍的规定。
上期所自然人客户可以进入交割月,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为5手;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为2手;镍为6手。
郑商所、大商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708合约进入交割月。
对于不符合规定持仓的客户,交易所将进行强平,盈利将被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
请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控制风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