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9日
尊敬的投资者:
为防范国庆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我司决定自2020年9月29日结算时起,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期货及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2.4%和1.1%。
(二)2020年10月9日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请关注市场风险,审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