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通知

郑商函〔2020〕38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22日结算时起,短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20日